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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6章 送行


汤山脚下,一片空旷的草地上。

    岳飞牵著一匹马,这马看上去不大,也没有好看的鬃毛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他和驴长得有点像。

    但它是纯种的马匹。

    「此乃鞑靼马。」岳飞眼神中充满了赞赏,说道:「陛下,此马就是远征利器。」

    陈绍起家时候,用的是河曲马,是能够承载重装骑兵冲锋的良驹。

    而且上下山阪、出入溪涧的能力极强,宋朝大将种世衡曾赞叹「中国之马不如也」。

    宋史记载其「百里而走,千里而期,最能倏往忽来,若电击云飞」。

    当时陈绍准备出兵时候,朱令灵就发现了隐患,这马虽然短程突击利害,连铁鹞子都驮得动,但是耐力一般。

    所以他搜刮西夏的牧马民,和克烈等部交易,得到大量适应力强、耐粗饲的蒙古马。

    陈绍记得,在拿下银州之后,他就开始培育良种。

    岳飞今天牵著的,就是蒙古马,虽然体形矮小、其貌不扬,但是它确实是有太多优点了。    是天生的战马。

    蒙古马最突出的特点是耐力极强,擅长艰苦跋涉、长途奔袭。

    在长途奔袭中,它能采用特殊的「走马」步伐日夜前行并保持匀速,在空旷平坦的东欧平原,实在是再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而且它还有极强的环境适应力与生命力:蒙古马耐寒、耐旱、耐粗饲,生命力极其顽强。

    它们能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和酷暑蚊虫中生存,不易生病且体力恢复极快。

    就这一点,已经比别的马强太多了。

    保证了大漠上这些鞑虏在极端条件下的生存。

    而且最重要的是,它们还有优良的军马心理素质,经过调驯的蒙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、勇猛无比。

    它们对主人极度忠诚,是极为可靠的战友。

    如今景军使用火铳、火炮很频繁,这个优点再次被放大。

    蒙古马还有著优良的生理构造,马蹄质异常坚硬,善于负重行走;肺部发育良好,能适应超负荷驼载;且视力强、睫毛致密无眼疾。  

    看上去跟驴一样,矮矮憨憨的蒙古马,比起欧洲那些毛比身子还长的马实用多了。    那些马华而不实,吃的稍微差一点,都要生病。这蒙古马是能从雪地里自己刨干草吃的。

    岳飞要的就是这个。

    陈绍身边站著一个十三岁的少年,乃是皇四子陈珩,是刘采薇所生。

    他和淑妃金沫儿生的帝姬昭蘅是同年同月同日生,都是建武四年二月生人。

    这些日子,皇帝频繁带著皇子们亮相,用心十分明确。

    岳飞早就知道,要带著这个皇子一起出征,所以跟陈绍介绍马匹时候,也常常顺带著与皇四子交流。

    陈珩跟在他们身后,听得很认真,至于是不是真听进去了,那就不得而知。

    但陈绍坚信战场是能锻炼人的,大景的军中如今都很齐全,他只需要随军锻炼一番就可以了,不用他自己去冲锋陷阵。

    想当初,种家的男丁,都是在这个年纪上阵的。

    按照宋人的习惯,大家一般都称呼他是『四大王』,但实际上陈珩还没有被册封王爵。

    岳飞也叫他四大王,陈珩也大大方方答应。

    陈绍笑著说道:「朕也是带过兵的,深知带兵之道!用兵之道,首重选锋。」    「要朕选兵,首先当择中原良家子,尤是乡野质朴之民,观其貌虽敦厚木讷,然性纯畏法,素习听令;及至临阵,血气一激,皆怀必死之志,敢与强虏死战不退。」

    「这蒙古鞑靼马,性子就与中原百姓相似,能吃苦、敢冲锋、耐粗饲。」

    「咱们大景之前中原历代王朝,千年来无不是中原人与草原马之争,至于鞑子,早就换了一批又一批。如今我中原兵,骑草原马,足以横行天下!」

    岳飞眼色一亮,陛下选兵的想法,和他出奇一致。

    越是老实憨厚的百姓,当兵之后,组成军阵越是勇猛。

    反倒是那些泼皮,平日里好勇斗狠,真到了战场反而常有懦弱之举。

    陈绍骑上一匹蒙古马,在空地上转了一圈,他的骑术一直没有荒废。

    在附近转了几圈,回头看时,岳飞和董大虎正在教陈珩握枪。

    看得出来,陈珩还有一点懵,或许是身份转换太快。

    从金陵的一个闲散皇子,突然就要去边塞打仗,没有什么过渡给他去适应。

    陈绍狠了狠心,你生在皇家,享受了皇家的待遇,就要担负起这个责任。

    第一代的藩王皇子,是自己亲手教育的,必然不能出现什么残暴狠戾的藩王,到地方上祸害百姓。    这一代,等于是大景这个帝国的地基,是一定要打牢夯实的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只要你真的用心教了,一般不会出现太离谱的儿子。

    陈绍绝对是开国皇帝里,陪伴、教育儿子最用心的。

    ----

    今日是三大王陈洋作为钦差出发前往南洋的日子。

    既然是下南洋,走的自然是水路。

    负责运送三大王钦差队伍的船很华丽,却不是陈绍乘坐的那种御舟楼船,那样的船太大了,胜在平稳,缺点是行速有些慢。

    此番南下工院和司农寺的大批官员已经陆续派了出去,并不是和钦差一起走的。

    随行的人已经不算很多,那种大船更是没有必要。

    码头上来了许多朝廷的官员,此番赴南荒代天巡狩的是皇子,随行的官员原本应该包括皇子自己府上的人。

    但他还没有开府建衙,所以都是平日里的内侍宫女。

    张润是他的亲舅舅,说什么也是要来送的。    张润一来,有很多官员也就得跟著一起来,所以整个码头上人头济济,帽翅如林,俱是朝中官员。

    就在他们将要上船时候,突然从官道上扬起尘土,一队人马飞奔而来。

    待看清来人仪仗旗帜,大家纷纷上前,站在道路两侧。

    陈绍带著韩世忠、没藏庞哥、岳飞等心腹武臣,还有几个年长皇子,全都来了。

    陈洋一个箭步走下甲板,心中五味杂陈,自己父皇竟然亲自来相送。

    陈洋读书很多,他知道自古帝王,再没有如此疼爱儿子的了。

    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够快了,却见舅父张润比他动作还麻利,等父皇靠近,他已经上前牵马执鞭了。

    张润这厮虽然是个文官,走的也是正儿八经文官路子,但他毕竟是牧场长大,马术其实非常好。

    一群人在港口处高呼万岁。

    陈绍笑道:「朕来送送皇儿。」

    「陛下舐犊情深,旷古未有,实乃千古仁君也。」张润丝毫不顾及周围的人,逮住陈绍就猛拍。

    陈绍早就习惯了,下马之后,看了一圈,有不少熟面孔,干脆说道:「左右是乘船南下,不担心时辰,如今恰逢正午,就在此地设宴为我儿欢送!」    当了皇帝之后,陈绍和大臣们的日常就两件事:赐宴、开会

    有名目要赐宴,没有名目,创造名目也要赐宴。

    主打就是一个喜欢吃席。

    许进跟随陈绍很久,为他各处奔波,以当年清丈土地的大功封侯。

    此时两鬓已经有些白发,但看上去依然精神矍铄,当著大家的面掏出一个小册子,展示给陈绍看。

    陈绍凑上前看了看,都是他事前准备好的,去了南荒要做的事。

    陈绍很是满意,这个办法还是自己教给他的,这么多年他保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许进这种,才是他真正的老臣,这次把儿子派出去,陈绍首先想到的就是让他去看顾著点。

    正值金陵春色怡人,陈绍就让人在这江边设宴,从宫里运些酒菜来,在此聚饮欢送。

    酒酣耳热之后,江畔的风格外清凉,陈绍让陈洋和陈珩拜别。

    「你走之后,珩儿就要随军去了,一去就要数年。」

    陈洋微微一怔,随后动情说道:「四哥保重身体。」    「三哥也是...」

    陈洋又从身上解下一个玉佩,交给陈珩,让他随身携带。

    终于,挨个告别之后,船只要起航了。

    船工的号子声中,哗啦啦的铁链声响,巨锚被一点点绞起,巨大的船帆在水手们整齐划一的动作下一截截的升起,陈洋和许进已登上第二层船面,向站在码头上的陈绍和官员们拱揖道别。

    看著远去的船只,陈绍再看一眼周围的臣子。

    「今日前来送行,朕感慨颇多,你我君臣已经打造了如此盛世,但却都还在各自努力。许进这等老臣,远赴重洋,也是为了未来大景的国势更上一层楼。」

    「朕与诸卿,何愁不能彪炳千秋,名震寰宇。」

    「此皆陛下圣德所致,臣等不过仰承天恩,叨窃余荣耳。」陈绍有些意外,因为说这话的不是张润,而是岳飞。

    张润虽然很会拍,但听得多了,也就有了脱敏反应。

    岳飞这种人说出此话来,陈绍是从心底高兴,说明他是真的认可自己。

    连岳飞都如此,朝中的文武肯定大多是这种想法。

    陈绍心中不免升起一丝得意。    看著远去的大船风帆,承载著的,又是下一轮腾飞的希望。

    这片古老文明的土地,在自己的带领下,终于要登上巅峰了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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