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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0章 春伐


建武三年,二月。

    朝廷有人上书改元,陈绍不许。

    于是人们纷纷猜测,陛下还要用武。

    如今这个时候,大家倒不怕打仗,只是环顾四周,也没有发现敌人。

    事实上,最近几次大捷,已经听得人很疑惑了。

    筑紫、石见、伊势国也就算了,大家虽然也不熟,但起码知道是海那头的东瀛。

    人们知道在大唐时候,有一伙经常西渡前来的倭人,咱们大景如今就在那里采掘金银。

    至于蒲甘、澜沧、三佛齐、谏义里、吕宋、古戴王国,则是听都没听过。

    朝廷今日击败这个,明日击败那个,偏偏派去的军队也不是中原人马,一点消息也传不回来。

    已经有好事者,觉得这是朝廷在虚报战功了,在茶余饭后,免不了指点江山。

    直到一船船的战利品和铜矿被运回来,大家才知道这是真的。

    但对于这种看不见的大捷,人们确实还是有些陌生。

    直到西北传来消息,河套兵马动了,这才举国振奋起来。

    对北境的鞑虏仇恨,是刻在血脉里的。

    邸报上说的春伐,非常的详细,完全不怕漠北鞑子知道自己的作战计划。

    因为春伐是无法躲避的,除非你要放弃孕妇和怀孕的牲畜。

    如果你真的放弃了,不为了保卫她们而战,那来年即使没有春伐,你们部落也未必能挺得过去。

    更何况,春伐一旦开始,不会只来一年两年。朝廷如今供得起,更乐意供,而且春伐还可以抢回无数的牛马牲畜来。

    这次河套兵马,是岳飞从河套地区招募的兵,操练了整整一年半。

    到了建武三年,大景开国时候的定难军,已经基本都安置好了。

    最早一批在膏腴之地退伍分田的,已经安定下来三五年。

    而灭金之后分田的,分到的不是两浙、江南、湖广这种膏腴之地,但亩数大。

    镇守辽东的,动辄几千几千亩的分。

    定难老兵们退伍分田,大景新兵还能不能打,这个叫岳飞的行不行,大家都在拭目以待。

    金灵骑着马,带着几个侍卫,来到汤山行宫。

    上报之后不久,就有人前来迎接。

    他和内侍省几个大太监的交情都不赖,每次给三个金妃送东西,都要给宫娥太监们分一些。

    陈崇笑着给他行了个礼,金灵哈哈笑道:“这可真是个好地方,正和该让陛下在此休养,不知他今日心情如何?”

    “陛下见了循王,心情自然就好起来了。”陈崇也不傻,他怎么会和外臣讨论皇帝的喜怒。

    金灵呵呵一笑,指着他晃了晃手指,随后就大步进去。

    “陛下!”

    “老朱啊。”陈绍从桌案上抬起头来,这几日岳飞和李纲张罗春伐,他又忙碌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坐。”

    小内侍搬来椅子,金灵也不客套,直接坐下问道:“陛下召臣来,不知是何吩咐。”

    “这次春伐之后,你觉得漠南诸部会怎么看?”

    金灵沉默了片刻,说道:“多半会忧惧交加。”

    陈绍微微点头,他们不可能不怕。

    漠北杂胡,还能再往北或者往西逃。

    漠南杂胡,完全就在包围圈内了,避无可避。

    尤其是白道筑城之后,总不能带着部众翻阴山去吧?

    那不用人杀,等于是先自杀了。

    金灵有些欲言又止,他觉得陛下什么都挺好,就是有时候心太软了。

    对付鞑靼杂胡,你要是心软,他们可不会感恩戴德。

    那地方的人吃不饱,每年都会饿死大批人,你指望这样的人能知恩图报么?

    不管是什么人,只要吃不饱,天天有饿死的风险,那他一定会不择手段来劫掠身边所有能劫掠的人。

    陈绍确实是有时候会心软,但绝对不是对大漠鞑靼。

    此时他正在想,怎么把这群人彻底解决

    如果只是派岳飞、李纲去做,恐怕那些鞑靼人,尤其是部落族长、贵族,恐怕不会放心。

    哪怕是有想要内附,从此在西北,或者干脆来中原做一个富家翁的,他们也要嘀咕,会不会交出部族之后,就被兔死狗烹了。

    而眼前的循王金灵,是异族封王。

    他去的话,想必是更有说服力的。

    金灵以前是横山羌人酋豪,横山与大漠相隔并不远,西夏打漠南杂胡的时候,肯定曾经带着横山羌人去过。

    陈绍想让他们知道,投降之后,不但能安居,从此在中原扎根。

    甚至还能因军功封王。

    打大漠杂胡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分化,自古皆然。

    大漠杂胡,不是女真,也不是东瀛。

    他们首先就有庞大的基数,而且有极多之战士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,中原帝王制服这些鞑虏最成功的,或许就是杨坚和李世民。

    他们所采用的,都是同一个人制定的策略,那就是李世民的岳父长孙晟制定的“远交近攻,离强合弱”的策略。

    其中分化,是最重要的一环。

    陈绍打算,至少让漠南几个汉化程度高,严重依赖茶马互市的部落内附南迁,去除部落制。

    让其他部落的人,看到希望,只要杀了他们野心勃勃不肯内附的族长,大家也能吃饱饭,子孙也能过上安稳日子。

    这时候,金灵的说服力就太强了。他不光是封王了,当今陛下有名分有身份的嫔妃,一共就十个,他们家占了一妃二嫔。

    这其实是很有说服力的,游牧民族就看重这个,往往一个宗室女和亲,就能和他们互相取信了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去呢?会不会好一点?”陈绍问道。

    金灵的脑子多灵光,他稍微一想,就明白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陛下放心,臣亲自去走一趟,管教他们尽数来降。有冥顽不灵之辈,则削首来见!”

    他心底也颇多感慨,陛下是真不猜疑老部下啊。

    自己这个身份,哪朝哪代还敢让自己出征边关啊。

    大景开国之战,以及大景正统的法理,就是灭金。

    而灭金之战中,自己战功不说独一档的第一,其实也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自己其实还年富力强,出去走这一趟也无所谓,老朱欣然应允。

    “臣去看一眼外孙女,就回府准备。”

    陈绍笑道:“这个不急,先把今年的春伐打完。”

    金灵心底倒吸一口凉气,这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按照陛下的话往深里一想,春伐完要攻略漠南的时候,自己才会被派去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这次的分化,与漠北无关。

    这是完全放弃漠北了,要把漠北赶尽杀绝,不给他们投降的机会。

    金灵想到自己刚才还觉得陛下太心软,此时只觉得自己还是太不了解陛下了。

    看来红河、东瀛的事,很有可能也不都是吴玠和郭浩自作主张啊。

    老朱起身,喜孜孜地去见外孙女去了。

    金沫儿生下的这个女儿,粉雕玉琢的,陈绍格外喜欢。

    从名字上就看出他有多宠,因为母姓金,又是帝姬,陈绍直接亲自取名‘陈金枝’,这名字很直白,金枝玉叶。

——

    大军渡过高阙塞西北数十里,有一处险窄无名山峡,夹在两座对峙山峰之间,山口窄小,长草掩映,甚是荒凉,仅一道清浅的水流穿峡而过,为此处带来几分生气。

    春日暖阳当空洒下,阴冷幽暗的山峡镀上了一层温柔金色,整个山谷顿时明亮起来,若从空中俯视,会惊奇发现,原本罕有人踪的峡内竟然平添了许多人马。

    这些人足有三十,人数虽不多,却一个个极有精神。

    大好骄阳下,有人在生火,有人在纵马驱驰,打探消息。

    若是有了解大景军制的,一眼就能瞧出来,这就是一个哨骑小队。

    他们早早就来到这里,打探汪古部的动静,已经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了一个半月了。

    还有一些返回的哨骑,窝在一个个避风山坳内呼呼酣睡,自然有人照料他们的战马。

    杨再兴懒洋洋地翻了个身子,正午阳光照在身上,暖洋洋的,让他身体的某些部位也有了反应,他伸手抓抓裤裆,嘟囔着骂了几句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糙话,准备在梦里和几个小娘们再大战个几百回合。

    “起来,都起来!”

    一声低沉的命令之后,众多哨骑纷纷惊醒,杨再兴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来,操起身边腰刀,向左右喊道:“鞑子杀来了?”

    杨再兴是岳飞新提拔的小将,因为作战勇猛,所以被分派到了军中最精锐的哨骑营。

    “不会啊,谷口放哨的兄弟没传来消息呀。”身边一个军汉同样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“是咱们的大军要来了!”

    “终于来啦!”众人热泪盈眶,赶紧厮杀吧,他们在这里是真待够了。

    荒凉宽阔的草原上,百余辆大车在一队军士的簇拥下迤逦而行。

    大景军队现在嚣张到,辎重队经常是开路先锋,可以修路搭桥,也不怕被人埋伏突袭。

    等到战场附近,辎重队就不会再前进了,而是在当地扎营作为大后方,将吃的分发到每一个小队。

    战兵们根据自己携带食物、以及抢到的战利品,自行判断能坚持几天,然后陆续返回补充。

    你要是有霍去病的本事,一直抢一直杀,那也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这队辎重队的护卫兵士足足千把号人,全都披甲,里面穿着军中常见的红蓝相间的景军战袄,手中兵械十分精良。

    因为此番春伐是野战,所以火炮营没有来。

    所有的战兵,都是一人两骑,倒换着骑。空闲的那一匹马,还可以驮着物资。

    “瞧瞧这些粮台老爷!一个个脸泛油光,腮帮子鼓得似蒸饼,哪似你我弟兄?日晒雨淋,啃着硬糒,骨头都快磨穿了!”

    杨再兴用胳膊肘捣了他一下,笑道:“要不你去跟他换换?”

    同伴嘿笑两声,他就是抱怨几句,真要换,他第一个不同意。

    如今大景,最稀罕的就是军功,他们辎重兵虽然轻松,却轻易摸不着军功。

    而哨骑营,是最容易积攒军功的。

    年纪轻轻的,自己就不去享这个福了,还是赶紧混个军功,那日子才叫舒坦!

    杨再兴掏了掏裤裆,调整了一下,眉飞色舞地说道:“听说了吧?那汪古部的阿剌兀思,新娶了个蔑儿乞的婆娘!啧啧,听说原是也速该抢来的,后来又被脱黑脱阿夺了去,辗转三四家,如今落他手里——这般抢手的货色,定是个攒劲的尤物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!你这泼贼哪里懂,那蔑儿乞在漠北苦寒之地,终日骑马射猎,风吹日晒。那里的妇人,臀阔如车轮,腰粗似水桶!俺在雁门关见过一个——腚盘子比你杨再兴家磨坊里的石磨还大!若真坐你身上,一屁股下去,肠子都给你蹾出来!还‘攒劲’?怕是命都要送掉!”

    杨再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年轻的脸庞上,微微有些呆滞。

    他又想起家乡村头谷场的磨盘,有些后怕地挠了挠头。

    “真有这么大?”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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