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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2章 沈阳楼道狂魔高宏伟(二)


高宏伟当过律师,接触过很多案子,所以拥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,于是他很快就设计出了一套杀人计划。

3月3号上午,高宏伟去了家对面的一栋楼里,藏在了二楼通往三口的缓步台上,没一会功夫就听到了有人进单元门,而且是个女人穿着高跟鞋的动静。

高宏伟赶紧掏出手机,一边下楼一边假装打电话,同时趁机遮挡住自己的面部,当他走到二楼的时候,发现上楼的的果然是一个女人。

两人在二楼楼梯处擦肩而过的时候,高宏伟掏出藏在袖子里的锤子,对着那女人脑袋就是一下,当场把人打倒在地。

这是高宏伟第一次作案,他赶紧稳定了一下情绪,然后拿走了那女人的挎包,事后那女人被人送到了医院,经过抢救捡回了一条命。

高宏伟并不知道那女的有没有死。他也不在乎,关键是他回去之后,仔细回味了一下这次的作案过程,发现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快感,感觉非常解气。

高红伟觉得自己整个人的状态都变了,所以接下来他一发不可收拾,只要在生活中跟中年妇女发生摩擦,他马上就受不了。

有一次高宏伟去铁西区的一个小区办事,停好自行车之后,正准备往小区里走,突然一个中年妇女拦住他问了一句:“你来我们小区找谁啊?”

高宏伟没搭理她,老子找谁关你什么屁事,结果等他办完事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人给放气了,他马上怀疑是刚才那个女人干的,那必须得弄死她。

高宏伟赶紧去附近买了一把锤子,又回到了这个小区,没想到转了几圈之后,竟然还真让他把那个女的堵到了。

高宏伟悄悄跟踪那个女的,走进了一栋楼的楼道里,发现楼道里没有人,于是便冲上前,抡起锤子将人打死了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高宏伟开始疯狂作案,虽然每次都是因为惹了气,但还是有一定规律的。

首先作案的时间必须是白天,因为晚上高宏伟要给自己儿子辅导功课,而且晚上楼道里的人少,而且有可能等半天等来的还是个男人。

白天来来往往的人比较多,高宏伟大部分的时候都在二楼通往三楼的缓步台位置等着,只要听见有人从楼道口进来,然后就掏出手机,一边下楼一边假装打电话,并随时做好出手的准备。

如果进来的是男人,或者是小孩、老太太之类的,高宏伟就不会动手,而是等人过去之后,重新再返回三楼等待,他的目标只是中年妇女。

如果等的时间太长了,高宏伟就会换个地方,去旁边随便再找一栋楼,还是按照之前的方式等待。

而且高宏伟作案从来不伪装,因为他觉得如果戴个口罩或者墨镜的话,对方就会有所防备,而自己假设正常打电话,谁都不会太在意。

另外高宏伟作案还有一个特点,那就是每次只要一锤子把人打倒了,他就不会再补刀,所以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受伤,死亡的并不多。

除了发泄情绪之外,高宏伟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抢劫。他每次都会把受害人身上的值钱东西全都拿走,至于人死不死无所谓。

高宏伟的这种做法,存在着一个巨大漏洞,因为如果受害人没死的话,就有可能记住他的样子。

高宏伟也考虑过这个问题,但是他觉得可能性不大,因为两人擦身而过的时间只有几秒钟而已,而且自己还拿着手机遮挡面部,所以受害人根本不会注意他长什么样子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沈阳市连续发生了多起同类的案子,作案手法一模一样,没有一个例外的。

警方经过大量的排查,还真就排查到高宏伟身上了,但是查来查去发现证据不足,因为高宏伟本身就是律师,他是懂法律的,也懂得怎么去应对警察的审讯。

警察没有绝对证据证明是高宏伟干的,所以只能把他给放了,然而高宏伟却没有停手,反而越来越疯狂。

2007年2月份,仅仅20天时间,高宏伟就连续做了四起案子,这时候他已经有点停不下来了,几天不做案就浑身难受,其实已经有了心理变态的倾向。

而且高宏伟心里已经膨胀了,他觉得自己非常厉害,按照自己这种作案方式,警察根本就查不出来。

但是随着受害人越来越多,能记住凶手的特征的也多了起来,警察最终根据伤者的描述,做了一个模拟画像出来。

因为高宏伟之前已经有了嫌疑,警察又把他的照片拿给那些受害人看,有好几个受害人一眼就看出来了,凶手就是照片上这个人。

三五个受害者不一定能记住,但二十多个里总有几个能记住的,而且一个人说是你,还有可能是记错了,现在好几个人都说是你,那你肯定就有重大嫌疑了。

2007年2月21号,这天是大年初四,下午五点半左右,警察敲开了高宏伟家的大门,将正在吃饭的高宏伟直接带了回去,同时又在他家里搜出了五把锤子,这些全都是他的作案工具。

除了作案工具之外,警察还在高宏伟家里搜到了好几个受害人的挎包,另外还有几部手机,这些东西可都是铁证,所以高宏伟很快就交代了全部案情。

其实从高宏伟的作案目标来看,他这人还是很有原则的,因为他只打中年女人,只有一个受害人是52岁,而且是他当时看差了。

高宏伟被抓后告诉警察,那是做完案之后,他在报纸上看到受害人信息,当时他非常后悔,所以决定以后一定要看准了再打。

最终经过统计,高宏伟在两年的时间里,一共作案二十七起,杀死了4个人,给沈阳的民众带来了很大的恐慌,所以这起案子也被列为了2007年的沈阳第一号公案。

然而2007年10月18号,高宏伟在羁押期间因病死亡,病因是脑白质脱髓鞘,所以他并没有被审判,也就是说他最终没有受到法律的实质性制裁。

高宏伟的这个结局,相当于寿终正寝,如果按照迷信的说法来讲,他是可以正常投胎的,而且从法理上来讲,他的后代也不会再政审上受到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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